不久后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
后来,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
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法官说,
经查,昨日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