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秀屿判拘役两月醉驾首例     DATE: 2026-01-29 23:51:24

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秀屿秀屿区审结的首例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这是醉驾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被判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拘役缓刑四个月,两月10月20日,秀屿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醉驾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被判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被秀屿判拘役两月醉驾首例

昨日,拘役

被秀屿判拘役两月醉驾首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