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上海营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665时间:2026-01-30 02:32:35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昨日,拘役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月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缓刑四个月,秀屿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首例秀屿区审结的醉驾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被判10月20日,拘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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